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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A股能源行业“分红王”是谁?

发布时间:2024-01-23来源:点击:65

  去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出炉。

 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,2023年,5336家A股上市企业中共有349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,数额总计2.03万亿元。

  据界面新闻统计,在上述企业中有1227家石油石化、煤炭和电力设备、机械设备等工业能源上市企业,分红总金额达6083.8亿元,占比约30%。

  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,将公司收益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、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,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。一般一年内发放的分红包括了前一年年末及当年前三季度分红。

  在能源上市企业中,有七家现金分红金额高于200亿元,分别为中国石油(601857.SH)、中国神华(601088.SH)、中国石化(600028.SH)、中国海油(600938.SH)、兖矿能源(600188.SH)、陕西煤业(601225.SH)和长江电力(600900.SH)。

  其中,中国石油分红在行业排名最高,达787亿元。在所有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中,中国石油排名第三,前二分别是工商银行(601398.SH)的1081.7亿元和建设银行(601939.SH)的972.5亿元。

  通威股份(600438.SH)去年现金分红数额超过100亿元,是分红数额最高的能源领域民营企业。

  分板块看,石油石化、煤炭、电力设备和公用事业行业的分红数额最高,总额分别为1641.4亿元、1397.9亿元、762.6亿元和639.1亿元。

2023年A股能源行业“分红王”是谁?

  近两年,油气和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企,石油石化和煤炭企业盈利水平提高、现金流稳定,以及国企占比高,是这两个板块分红资金较高的原因之一。

  去年进行分红的石油石化企业27家,国企占13家,平均数额达到60亿元;煤炭企业28家,国企占26家,平均分红数额50亿元。

  2022年,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为100美元/桶,同比涨约43%;各类煤种价格平均同比涨幅约18%。中国石油、中国海油和中国神华等企业净利大幅增加,甚至创下历史同期最高纪录。

  这也体现在2023年下发的2022年度分红上,如中国石油的2022年年度分红为402.6亿元,同比大增接近130%。

  作为分红大户,中国神华2022年实际现金分红比例为72.8%,并承诺2022-202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,不少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60%。

  2023年,油气和煤炭等价格同比回落,但仍处于历史高位。

  美国能源信息署显示,2023年布伦特原油均价为83美元/桶,同比下降17%,但高于2020年的41.96美元/桶和2021年的70.96美元/桶。

  截至年末,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均价为970元/吨左右,同比下跌24%,较2020年超约五成。

  此外,根据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》,国有控股、参股企业应当依法分配年度净利润。当年不予分配的,应当说明不分配的理由和依据,并出具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。

  除非出现重大亏损,否则上市的央国企需要通过分红的方式将利润上缴财政。相比之下,民营企业不受强制性分红规则约束,按照自身盈利情况和经营计划向私人股东分红。

  电力设备和公用事业板块分红总额较高的原因主要是上市企业较多,2023年期间进行分红的电力设备企业达269家,平均2.8亿元;公用事业企业有88家,平均7.3亿元。

2023年A股能源行业“分红王”是谁?

  石油石化和煤炭板块中,去年分红最阔绰的企业均为国有企业,其中“三桶油”、中国神华为央企,兖矿能源和陕西煤业为地方国有企业。

  电力设备板块中通威股份、大全能源(688303.SH)和宁德时代(300750.SZ)三家民营企业去年分红最豪迈,后两者分别分红76.9亿元和61.5亿元。

  公用事业板块中除了长江电力,两大核电集团上市公司分红较多,均超过了30亿元。

  紫金矿业(601899.SH)、天齐锂业(002466.SZ)和西部矿业(601168.SH)是有色金属板块去年分红数额最多的企业,其中天齐锂业是民营企业。

  近期,证监会不断发布新政健全上市公司分红机制,督促不分红的公司进行分红。

  去年12月,证监会发布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和《关于修改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〉的决定》,将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分红意识,优化分红方式,培育分红习惯,提高分红水平,同时约束异常分红。

  证监会同时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,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,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。增加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。

  此外,去年8月,证监会发布《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》,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、破净以及分红未达标的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。

  其中,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、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%的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。